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鉴定流程:
1、30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2、鉴定办事机构收到《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或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3、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4、协商鉴定缴费事宜;
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职业病鉴定受理通知书》;
6、 抽取鉴定专家;
7、组织召开鉴定会议;
8、受理之日起40日内形成鉴定结论并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9、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送达当事人;
10、不服首次鉴定结论时,自接到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再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