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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时间:2022/4/25 14:35:51来源:陕西工人报作者:下载

编者按

4月25日-5月1日是我国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主题是: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包括新业态劳动者和农民工群体在内的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不断提升劳动者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本报记者就职业病防治、认定、维权等问题,采访了相关医学和法律专家。


1 现象


货车司机的职业健康“痛点”


4月21日下午,渭南市合阳县司机王力开着13米长的重型牵引车,拉着总重33吨的煤炭,从陕西出发,前往广东广州。近两年,广东和福建是他常跑的路线,原因是“跑长途不需要频繁装卸货物,大部分时间在路上,跑一趟,一周时间就过去了。”但这也导致他每天的驾驶时间加长,从业多年潜藏的健康问题逐渐凸显。

近九成货车司机“带职业病开车”

“颈椎病、胃病、腰椎间盘突出、高血压……干我们这行的一般都有这些身体疾病,只是严重程度不同。”货车司机范军鹏说,他的颈椎病最近四五年开始加重。

“开始只是脖子僵硬,没太在意,这两年症状明显,严重时头晕目眩。”范军鹏说:“上个月去西安送货时,车刚行驶到一段下坡路,大脑开始失去意识,我赶紧把车停在路边,用手背敲了会儿后脑勺,过了好久才缓过来。”

据统计,全省24万货车司机中,89.2%的货车司机因为开车患有胃病、颈椎病、高血压等职业病,仅有10.7%的货车司机没有出现上述健康问题,货车司机健康问题应该引起关注。

另外,一半以上的货车司机未参加体检,44%的货车司机进行自费体检,仅有2.7%的货车司机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员工体检。“不到身体出现大问题了,卡车司机很少去体检,一方面是工作忙,每月好不容易回家两天,就想好好休息,另一方面是不想花那个‘冤枉钱’。”范军鹏说。

超长工作时间让货车司机身心俱疲

作为货运行业的一线主力军,货车司机是产业链、供应链末端最关键的一环,承载着经济建设和民生物资的转运保障工作。货车司机的劳动过程为“两点一线”,起点是发货地,终点是收货地,往往在固定的路线上往复。不同于城市中的上班族,卡车司机的“两点一线”耗费时间更长,耗费精力也更多。货车司机一跑长途往往是十几个小时,这期间体内代谢物堆积、血液循环变差,随即而来的就是一连串的职业病。

从25岁开始开卡车,王力在这个行业已经干了27年,车胎印记遍及新疆、宁夏等地。与很多“卡友”一样,靠着跑长途运输,王力养活了一家老小。“三餐不能按时吃,有时候还会暴饮暴食,容易犯胃病。”此外,买卡车的贷款、房贷也是压在他身上不轻的担子。“全靠开卡车支撑着,不敢出什么问题,出了问题也得扛着。”王力说。

货车司机社会保障力度不够,也是其抗风险能力弱的重要原因之一。《榆林市道路运输行业及货车司机群体现状调查报告》显示,在个人保险方面,该市大多数货车司机未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仅缴纳新农合或无任何保险的占44.36%,交通意外险占21.21%、养老保险占22.47%;普遍面临很大的职业风险,发生伤害时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因伤致残、致贫现象突出。在我省其他地市,货车司机也面临着类似的窘境。

多方发力守护货车司机健康

道路货运行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活的重要基础性服务行业。货车司机的出行安全,不仅是家人的牵挂,也关乎社会民生。

保障货车司机权益,“娘家人”一直在路上。去年年底,全国总工会等16部门印发《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改善货车司机停车休息条件。今年4月,省总工会等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在五年内建设100个省级“司机之家”,保障货车司机在途休息,有效预防疲劳驾驶、危险驾驶等行为。省交通运输工会从2018年开始有序推进货车司机建会入会,并根据货车司机职业病定制体检卡。西安、渭南、榆林等地市相继成立物流货运工会联合会,关爱货车司机身心健康。合阳县等地探索成立“卡友之家”,改善货车司机从业环境,让他们有获得感、幸福感。

“我们将继续推进货车司机群体可以单独缴纳工伤保险政策的出台。”西安市物流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马海腾说,此外还将推动货车司机职业体检纳入从业资格要求,将货车司机职业体检纳入工会保障项目,加强货车司机职业病防治。

省交通运输工会主席陈波表示,今后将持续为货车司机提供卫生常识、心理健康咨询以及定期体检等健康保障服务,预防职业病,疏导心理压力。

□记者 郝佳伟


2 防治


让职业病患者恢复健康


“我来的时候一直咳嗽、咳痰气短,食欲不佳,被诊断为煤工尘肺一期,经过两个周期的治疗,6分钟步行试验由原来的350米增加到了420米,呼吸困难症状明显改善。”4月23日,在陕西省职业病防治院进行康复治疗的孙长有边走边说着他患尘肺病后的治疗效果。

“我省职业病患者中,90%以上是尘肺病。尘肺病可防可控,通过中西医治疗能使患者达到正常生活的目的。”陕西省职业病防治院院长刘峰介绍,为更好地防治尘肺病,让更多职工恢复健康,自2020年开始,全国共建立了640所尘肺病康复站,其中陕西35所。经过培训实践,共有400余名专业的尘肺病康复医护人员为我省患者提供服务。

劳动者要树立职业卫生安全理念

“职业病预防遵循三级预防原则。”陕西省职业病防治院院长刘峰说,一级预防是从根本上杜绝或最大可能减少职业性危害因素的接触,也就是危害企业的源头治理,做好改进工艺、原材料和设备、防尘防毒防噪工程防护。二级预防是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脱离危害岗位,防止进一步发展。第三级预防则是对已经发展成早期职业病的患者,进行综合康复治疗,预防并发症,提高生命质量。

“在我们日常职业活动中,作为个体劳动者,一定要树立职业卫生安全理念。”刘峰建议劳动者主动参与岗前职业培训,熟知职业卫生警示标识,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主动使用维护防护用品,培养良好的操作习惯。同时,积极接受职业健康检查,配合用人单位做好有效预防措施。

职业病防治需精准施策

“对于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导致的职业病,我们在预防措施上要更有针对性、更加精准,才能达到有效预防的目的。”刘峰说,尘肺病的预防关键在于最大限度防止有害粉尘的吸入。

刘峰建议相关企业改善工作环境,施工时采取湿法作业控制尘源、防尘降尘,并履行企业职业防护职责,做好卫生保健措施和接触粉尘职工的健康监护。包括上岗前体检、岗中定期健康检查和离岗时体检,对于接触粉尘工龄时间较长的工人,还要按规定做离岗后随访检查。

个人防护方面要科学佩戴防尘护具,如防尘安全帽、防尘口罩、送风头盔等。同时,注意个人卫生,勤换工作服,勤洗澡,勤通风等。“平时也要加强身体锻炼,营养膳食,提高抗病能力。”刘峰说。

由于工作性质原因,颈肩腰椎病等骨骼肌肉疾患是各行各业大部分职工的常见病,对于相关病症,《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已将职业性骨骼肌肉疾患纳入了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及研究与预防干预范畴。

“重点是保持正确的姿势。”刘峰建议,患有颈肩腰椎病的人员应避免固定一种姿势完成重复性操作,并减少重复性动作的持续时间,降低重复性动作频率,“最好每30-60分钟起身做一定颈肩伸展活动。”同时,应加强个体防护,做好日常肌肉骨骼保护和保健操锻炼。

当有颈部劳损或急性肌肉骨骼损伤时,应尽早到中医康复机构进行康复,尽量避免急性损伤转变为慢性损伤,或发生颈椎并发症。“必要时调整工作岗位,避免或减轻作业危险因素对肌肉骨骼系统的进一步损伤。”刘峰补充道。

劳动者应早检查早预防

当劳动者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时该怎么办?刘峰给出了建议。

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存在职业健康禁忌,应尽早调整工作岗位,脱离危害因素环境场所。

“尘肺病目前为止还没有根治的方法,但是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提高防护意识,是完全可以预防的。”刘峰说,针对患有尘肺病及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的劳动者,康复站提供了28项免费的康复技术服务。2021年,全省共有1166名尘肺病患者接受了7150次康复治疗,满意率达93%。

□记者 赵院刚


3 维权


患病职工如何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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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规定职业病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等十大类132种。4月22日,对于劳动者如何认定职业病、如何索偿、如何进一步维权等相关问题,记者专访了中国法学会会员、陕西省十佳普法律师、省总工会公益律师兰军伟。

职业病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为最终鉴定

“选择职业病诊断机构一般为三种: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兰军伟建议,劳动者可以根据各地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设置情况灵活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病诊断机构。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提出诊断申请后,需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提供其掌握的诊断资料,用人单位未在接到通知后十日内如实提供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

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诊断机构经调查取证后,对劳动者作出诊断并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这个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劳动者可据其依法享受职业病待遇。”兰军伟说。

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结论有异议,可以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如果还是不服,可继续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劳动者得了职业病,可主张工伤和民事赔偿

“普通的工伤损害可通过工伤保险获得一定补偿,但对于职业病工伤劳动者,单纯适用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可能无法完全补偿劳动者的损害。”兰军伟说,从保护受害劳动者的立场出发,劳动者在因职业病工伤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以后,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民事赔偿,通过申请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弥补劳动者的损失。

“如果劳动者职业病接触史涉及多个单位,也有权向最后的接触源主张权利,不必考虑其因果力大小。”兰军伟直言,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诊断过程中,关注的是患者在工作中是否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只要存在患病后果且工作中存在职业病的危害因素,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二者不存在必然联系,推定该因素就是造成职业病的危害因素,该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责任。

“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等特点,其危害往往不能在第一时间被发现。”兰军伟认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对于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其职业病待遇由原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负责。

赔偿难以到位,可通过四种途径维权

职工患上职业病后身体会受到损伤,如果各种赔偿待遇难以到位,兰军伟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存在明显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及时纠正,并对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

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和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等,如果劳动保障部门有关机构拖延不办,或者对其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遇到一些复杂的纠纷自己无法处理,或者没有经济能力支付律师费用,可以到当地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寻求法律援助。

□记者 赵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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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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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从广义的职业病范畴而言,有一些常见病,以体重超标、脂肪肝、痔疮、颈椎病为甚,但这些常见病和法律意义上的职业病不同,只有纳入《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职业病才能按法定职业病规定的程序进行诊断、鉴定、赔偿。

根据2013年12月30日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其包括十大类132种职业病,分别是:

1.尘肺 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放射病 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3.职业中毒 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物理因素职业病 有中暑、减压病等。

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6.职业性皮肤病 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 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 有噪声聋、铬鼻病等。

9.职业性肿瘤 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 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